廢物儲存柜的標識要求需根據廢物類型(危險廢物 / 一般工業固體廢物 / 生活垃圾) 分類執行,核心依據是國家環保與安全標準,其中危險廢物(危廢)儲存柜的標識要求最嚴格且強制,一般固廢和生活垃圾標識相對簡化。以下分類型詳細說明,確保標識 “清晰、醒目、合規、可追溯”。
無論哪種廢物儲存柜,標識設計與設置需遵循以下國標,確保合法性:
- 危廢專用:《環境保護圖形標志 — 固體廢物貯存(處置)場》(GB 15562.2-1995)、《危險廢物貯存污染控制標準》(GB 18597-2001 及 2013 年修改單)、《危險廢物識別標志設置技術規范》(HJ 1276-2023);
- 一般固廢專用:《一般工業固體廢物貯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標準》(GB 18599-2020);
- 通用要求:標識需 “永久、清晰、抗腐蝕”,避免因環境因素(如雨水、化學品)導致褪色或損壞。
危廢儲存柜的標識需同時包含 “警示圖形標志”“文字信息”“管理追溯信息” 三部分,缺一不可,且需設置在柜門正面、頂部或側面(確保人員視線易及處),單個標識面積不小于 0.2㎡(小型移動式柜可適當縮小,但需清晰可見)。
- 圖形樣式:必須使用 GB 15562.2 規定的 “危險廢物警示標志”,分兩類(根據危廢特性選擇):
- 材質要求:圖形標志需采用 “金屬牌、PVC 板或防腐貼紙”,表面覆膜防腐蝕,確保 3 年內不褪色、不脫落。
圖形標志下方需標注清晰的文字,字體為黑體或宋體(加粗),顏色為黑色(底色為紅色時)或白色(底色為黑色時),字號不小于 16pt(小型柜不小于 12pt),內容包括:
- 核心文字:醒目標注 “危險廢物” 四個大字(字號最大,占文字區 1/2);
- 危廢類別:標注危廢的 “類別代碼 + 名稱”(依據《國家危險廢物名錄》),如 “HW08 廢礦物油”“HW49 其他廢物(廢電池)”;
- 特性描述:簡要說明危廢的核心風險,如 “有毒、腐蝕性”“易燃、禁止明火”,避免人員誤操作。
文字信息下方需補充管理信息,便于日常管控和環保檢查,內容包括:
- 產生單位:標注廢物產生企業 / 機構的全稱(如 “XX 電子科技有限公司”“XX 醫院檢驗科”);
- 責任人信息:標注儲存柜的 “管理責任人姓名 + 聯系電話”(24 小時暢通,如 “責任人:張三 138XXXX1234”);
- 暫存期限:明確 “本柜危廢暫存期限≤1 年”(依據 GB 18597,超期需向環保部門申請);
- 清運單位(可選):若有固定清運合作方,可標注 “指定清運單位:XX 環??萍加邢薰尽?。
- 若儲存劇毒危廢(如 HW01 醫療廢物中的感染性廢物、HW22 含銅廢物中的劇毒成分),需在標識右上角加貼 “劇毒” 紅色標簽(字體為白色,字號大于其他文字);
- 若儲存爆炸性危廢(如 HW15 爆炸性廢物),需額外標注 “禁止撞擊、禁止吸煙” 警示語,標識底色改為 “紅底黃邊”,增強警示性。
一般固廢(如廢紙箱、廢金屬、廢塑料等,無毒性、易燃性)儲存柜的標識要求相對簡化,依據 GB 18599,核心是 “明確類別、區分可回收 / 不可回收”,具體要求:
- 圖形標志:使用 “綠色底 + 黑色圖形”,圖形為 “三角形(頂角朝上)+ 固體廢物符號”(或 “可回收符號”,如循環箭頭);
- 文字信息:標注 “一般工業固體廢物” 或 “可回收一般固廢”“不可回收一般固廢”,下方標注類別名稱(如 “廢金屬”“廢包裝材料”);
- 管理信息:標注 “產生單位 + 責任人 + 聯系電話”,暫存期限無強制要求(但需定期清運,避免堆積);
- 材質要求:同危廢標識,確保耐用,可采用綠色防腐貼紙或金屬牌。
辦公區、車間內的生活垃圾儲存柜(非工業固廢),標識以 “分類引導” 為主,無強制國標,但需清晰易懂:
- 圖形 + 文字:采用 “藍色(可回收)、灰色(其他垃圾)、紅色(有害垃圾)” 三色標識,對應標注 “可回收物(紙類、塑料)”“其他垃圾”“有害垃圾(廢燈管、廢電池)”;
- 警示語:可標注 “請勿混入工業廢物 / 危廢”,避免與其他廢物混放;
- 管理信息:標注 “清運時間 + 責任人”(如 “每日 18:00 清運 責任人:李四 139XXXX5678”)。
- 位置要求:
- 標識需設置在儲存柜的正面居中位置(柜門關閉時可見),若柜子為多面開門,需在每個柜門或顯眼側面各設 1 個;
- 高度需符合 “成年人平視可見”(標識中心距地面 1.2-1.5 米),避免過高或過低導致看不到。
- 維護要求:
- 每月檢查 1 次標識,若出現褪色、破損、脫落,需 24 小時內更換;
- 若儲存的危廢類別變更(如從 HW08 改為 HW49),需立即更換標識,避免信息誤導。
- 禁止要求:
- 禁止在標識上覆蓋其他物品(如膠帶、貼紙);
- 禁止使用 “模糊表述”(如 “危險物品”“廢料”),必須明確 “危險廢物” 或 “一般固廢”,避免歧義。
廢物儲存柜的標識不是 “形式要求”,而是 “安全管理與合規管控的關鍵環節”:
- 對危廢柜,標識需 “讓任何人看到都能快速識別風險、知道責任主體”,避免誤操作引發污染或安全事故;
- 對一般固廢柜,標識需 “明確分類、引導正確投放”,避免混存導致處置成本增加或違規;
- 所有標識需圍繞 “法規要求 + 實際使用場景” 設計,確保既合規,又能真正發揮 “提醒、管控、追溯” 的作用。